> 近期,许多新闻媒体报道了北京将受理签发新版普通护照的消息,读者对此也十分关注。日前记者就有关问题采访了北京市公安局外国人管理出入境管理处负责人,请他解答了大家关心的热点问题。
记者:能否介绍一下新版护照出台的背景情况?
答:北京签发新版护照是根据公安部公民出入境管理工作的总体规范进行的,是为了更好地服务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进一步简化手续,提高效率,方便群众,同时与国际通行做法接轨,增加护照制作科技含量,提高防伪性能,新版护照更加美观实用。
记者:北京何时开始签发新版护照?
答:根据公安部的指示,从7月17日起,我处将全面启动新版护照的受理审批程序。凡在17日以后递交申请的申请人,领取的都是新版护照。
记者:新护照和老护照有哪些区别?
答:新版护照比92版护照采用了更先进的制作工艺,防伪性能更强。比较明显的区别是,92版照片是粘贴后塑封上的,新版护照的照片采用数码技术,将申请人的照片同其他基本情况同时打印在专用的模片上再塑封到护照上,不易揭换、伪造。另外根据实际情况,新版护照资料页取消了“婚姻状况”和“职业”两项非稳定性内容,可以避免由于相应变化办理变更手续。
记者:使用数码技术制作护照是否对申请人提交的照片有新的要求?
答:对。新版护照的照片标准较高,需要申请人提交直边正面免冠彩色单人半身证件照2张,其中一张贴在申请表的相应栏目内。照片标准为:光面相纸,要求人像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背景颜色为白色或淡蓝色,着白色服装的请用淡蓝色背景颜色,着其他颜色服装最好使用白色背景。国家公职人员不着制式服装,儿童不系红领巾。我想提请申请人和全市从事照相业的人员应特别注意半身证件照的尺寸,照片规格应为48毫米×33毫米;头部宽度:21--24毫米;头部长度:28--33毫米。不符合上述要求及一次性快照、立拍立现照片、翻拍的照片或彩色打印机打印的照片不予受理。如果不注意所提交照片的规格标准,很可能会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另外,申请受理后,出入境管理处将使用数码照相技术为申请人免费拍摄护照专用相片,因此请申请人在递交申请时注意自己的服饰和仪表,一定要亲自提交申请。
记者:能否介绍一下申请新版护照的手续与以前有何不同?
答:新版护照的申请手续与以前基本相同。为简化申请手续,下列人员出国探亲访友免交亲友的邀请信和居住证明:(1)60周岁以上的公民及随父母出国的未满16周岁的公民;(2)探望配偶、父母、子女的;(3)持户口所在地的区、县侨办或市侨办出具的归侨侨眷的证明或北京市政府侨办签发的《北京市归国华侨证》的申请人。
群众领取申请表时我们会一同附发有关须知,请仔细阅读,这样办理手续可以更快捷。
记者:听说派出所也发出国申请表,需要什么手续?
答:这是为了方便申请人推出的一项便民措施。过去申请人领表必须到出入境管理处,现在我们把《因私出(国)境申请审批表》和《变更申请表》放到了全市378个户籍派出所和包括亦庄开发区在内的20个公安分(县)局的外事科,北京市民可以就近到派出所、分县局或出入境管理处,凭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免费领取。
记者:《因私出(国)境申请审批表》和《变更申请表》各有什么用途?
答:前者是为了申请办理普通护照,后者是已持有普通护照的申请人需要更换出境卡、申请办理护照延期、换发或加注手续时使用的。原持护照遗失,要求补发护照的,也须填写《变更申请表》。
记者:以前领取的旧申请表是否还能继续使用?
答:可以。申请人过去领取的旧表可以继续使用,我们同样受理。
记者:还有什么新措施?
答:出入境管理部门坚持以人民满意为根本工作标准,坚持急事急办,努力创造条件为群众排忧解难。申请人如有紧急情况,可在提交申请时申请加急。凡符合下列条件的,可在5个工作日后取得护照。1、出国治病或探望危重病人的;2、出国奔丧的;3、公派出国留学的;4、前往国入境许可或签证有效期即将届满的;5、出国参加紧急商务活动,需15日内到达的;6、出国留学,开学时间不足一个月的。
记者:取护照时需要什么手续?
答:申请人可凭身份证或户口簿按照取证凭单的日期直接到出入境管理处领取护照。自愿选择委托邮局递送护照的,也可在提交申请时到邮政速递局设在出入境管理处接待大厅的服务台办理委托递送护照手续。
记者:实行新版护照对公民随团出境旅游有何影响?
答:公民以往随团出境旅游持用的是一年一次有效旅游护照,实行新版护照后旅游护照将被取消,统一颁发五年普通护照,但要求申请人首次出境必须参加团队旅游。
记者:如果申请人有问题怎么咨询?
答:出入境管理处与鸿联声讯信息台合作开发了电话热线自动声讯服务系统,24小时提供26611266自动声讯服务,该系统还可以提供语音、传真、网上查询服务。希望通过传真和因特网获得办护照咨询材料的申请人,可以拨打电话26611266,或直接上网,网址是http://www.266.com。我处接待大厅内设有电子触摸屏,申请人可以现场查询有关出入境信息,同时我处设立咨询室,共有4部咨询电话,集中受理群众咨询,由经验丰富的民警专门值守,申请人可在周一至周五的工作时间内拨打,咨询电话为:84015292、84015297、84015295、64078237。
记者:启用新版护照后92版护照是否有效?
答:启用新版护照后就不再签发92版护照,在有效期内的92版护照仍然可以继续使用,但在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之内要办理延期,延期时将一律换发为新版护照。
记者:为申请人签署出国意见有哪些规定?
答:国家公职人员、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和事业单位员工、大中院校在校学生分别由所在单位或院校的人事、保卫部门出具意见。未满14周岁的申请人,由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出具同意其出国的证明,免交所在学校或派出所签署的出国意见。其他人员,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意见。派出所为群众签署出国意见,一般应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遇有特殊情况的,5个工作日内必须办结。出国意见可直接填写在申请表相应栏目内并加盖公章,也可单独开具。
记者:申请人应如何递交申请材料?
答:申请人领取申请表后,应首先阅读《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办理护照须知》,按照《须知》要求认真填写《申请表》,到有关单位签署出国意见并加盖公章,然后持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到出入境管理处递交《申请表》,回答接待人员提出的有关问题,并在接待大厅免费拍摄护照专用相片,自愿选择委托邮局递送护照的,也可在提交申请时到邮政速递局设在出入境管理处接待大厅的服务台办理委托递送护照手续。为了做好启用新版护照的充分准备,本周六,也就是7月15日我处将暂停对外接待一天,请广大申请人周知并予理解,原定于7月15日领取证件的申请人可以提前一天取证。
记者:这次还采取了哪些改革性措施?
答:除上述已经提到的申请人可以就近领取《申请表》、部分人员免交境外材料和邀请人在国外的居住证明、参加旅游团队出国旅游的可办理五年多次有效护照、符合加急条件的可以5个工作日领取护照、开办护照速递业务、设立群众电话咨询室、开通266热线电话声讯服务系统,规范了申请人出国意见的签署和要求外,还放宽了外省市在京人员办理出国护照的限制,明确凡在我市三资企业、境外企业常驻机构、混合所有制企业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外省市暂住人员,因本企业业务需要出国(境)的。可在我市申请办理护照,其出国意见由暂住地公安派出所出具。另外,明确了补办护照的期限,明确国内居民在出境前遗失护照的,应及时向护照遗失地的公安机关挂失。取得报失证明后报告原发照的公安出入境管理机关备案,并在指定报纸上登报声明。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受理护照补发申请后经核实无误,原则上于三个月后补发护照。
出入境管理处负责人答记者问
2001-10-19 17:45: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