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人在澳新签证部工作,经常要就有关办签事宜向澳洲使馆打电话咨询,下面就这些咨询的问题总结一下,希望可以对大家有所帮助。
有个学生申请571类签证,并有雅思豁免,学校给了一张包含有20周语言的offer,但在材料递交后,这个学生自己考了雅思并得到了5.5分,所以学校又给了一张免去语言课程的offer,使馆会不会接受这个新的offer呢?但是AOSPC(Adelaide Offshore Student Processing Center)答复,使馆不接受新的offer,除非重新申请并递件。所以有了雅思豁免并已经递件了并不想再次递件的学生,就不要再考IELTS了。
情况是这样的,此学生现在中国休假,计划二月底回马来西亚继续学习,而材料马上就要递件,不知道是寄往AOSPC还是驻马来西亚使馆。AOSPC答复是材料可以寄往AOSPC,但是条件是要随时可以回来配合使馆工作。
有这样一个学生,她以前申请过但被拒签。现在委托澳际办理,但是我们需要一封她的拒签信以确认拒签时间和原由,而这个学生自己没有保留,所以想要求使馆再发一封。但是operator很明确地告诉我她们不能发这个信,然后我问她谁可以发这个信,她回答nobody can。所以如果你不幸收到了拒签信,请细心加以保留,为以后再申请做好准备。
父亲给全家人申请了476类商签,并顺利拿到了签证,但于后来由于签证官在网上没有查到该父亲的文凭所在学校,因此签证被取消。并规定三年内不可以申请此种签证。父亲已经提出申诉,结果还没有下来。但是这个学生现在(还没有过三年期限)委托澳际公司想申请573类学生签证,想咨询一下签证官能否这样申请。在向接线员表达了这些意思后,她很热心地去咨询了自己的经理,给出的答复是“可以”,但强调虽然可以申请,但最终签证能否下来还是要看签证官的调查,所以对此类学生,使馆可能就要加大了调查力度,请与你的业务员沟通好,为调查做好准备。






